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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部109學年度體育課實施辦法與選課方式修訂重要公告

 日間部  重要公告/重點宣導

109學年度起~體育課實施辦法及選課方式修訂~

 

一、109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體育課為二必二選,一至二年級體育必修0學分8小時;各年級體育課均採專項上課。三至四年級體育選修4學分8小時,未修畢必修課程不得修習選修課程。

 

二、第16週期末網路初選時,學生須依教務處分配之時段,勾選排序體育專項,以便由電腦選定新學期之體育專項。

注意開學後學生網路加退選:

()第一天及第二天僅可加退選前一學期末網路初選時教務處分配時段之體育課無法任意選擇上課時段。

()自第三天9:00起,全時段(16個專項時段)開放自由加退選體育課。(體育重修生、學科重修與體育課衝堂需更換時段者,可自行上網選課)

()取消體育互換機制。

 

三、修習體育課程,每週以4小時為限;體育修課之年級與學期對應限制 (新舊制學生均適用)

 

四、體育課一、二、三年級網路加退選與期中撤選簽核,回歸由授課老師自行上網簽核,不需要經由體育室同意。

 

修訂新版體育課實施辦法,請至體育室網站~規章辦法~教學組內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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