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1年度運動團隊經費補助案,請於110年11月30日前函送計劃書至國立臺北大學彙辦。

主旨:有關申請111年度運動團隊經費補助案,請於110年11月30日前函送計劃書至國立臺北大學彙辦,餘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辦理(如附件)。

二、請依本要點第5點之申請程序,依限提報申請計畫,另每校申請以不超過3項運動種類為限。

三、參加本部主辦或核定辦理之足球、棒球及女子壘球運動聯賽之運動團隊組訓費,請依本部體育署核定之競賽規程辦理,因資源(經費)有限,前揭運動種類不得申請本項補助。

四、為提升女學生運動參與率,如申請運動團隊含女學生,本部體育署將優先補助經費方式,以鼓勵各校推動女學生參與運動。

五、為避免重複補助,111年度依「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設立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作業要點」、「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規定獲得補助之運動種類,及110學年度經核定補助「民俗體育扎根學校實施計畫」之運動團隊,不得重複申請本項經費。

六、請務必於110年11月30日前函送申請計畫至【國立臺北大學休閒運動管理學系運動發展基金工作小組】(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另相關電子檔也請一併寄至林印時小姐電子郵件:intime5414@gm.ntpu.edu.tw。

七、有關於本計畫相關事宜,請洽委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休閒運動管理學系林小姐,連絡電話:02-86741111#66924,手機:0906021451。

附件: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各級學校運動團隊作業要點